龙江酒业是一户具有百年历史传承的黑龙江省 “龙江老字号”企业。起源于1917年开办的第一家私人烧锅“义兴源烧锅”,1950年义兴源与油米加工厂合并为鹤岗市油酒厂, 1950年至1954年期间曾 先后变更为鹤岗市制酒厂、鹤岗市地方国营白酒厂,1993年更名为鹤岗市酿酒总厂, 1997年改制为鹤岗市龙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。
企业位于中国的最东北部, 总占地面积10余万平方米,固态发酵窖池200余个,分厂2家,优质酒基储存能力8000余吨、职工200余人, 其中国家级白酒评委 2人,省级白酒评委7人, 中等以上职称技术型人才 60 余人 ,资产过亿元,年纳税千万元以上 。
公司始终坚持 “以人为本,科技兴企”的 经营方针,先后获得了 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状”、“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”、“ 国家标准化 5A级企业 ” 、 “国家级 技术大师工作室 ”、“全国青年文明号”、“ 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”、“全国模范职工之家” 、“ 东北三省百年企业 ”、“龙江老字号” 、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” 等 百 余项殊荣 ,是黑龙江省酿酒历史悠久的企业之一。
公司始终坚持 “以质量求生存,以品牌求发展”的经营理念,主要生产经营鹤岗白系列、龙江陈酿系列 、龙江红粮系列、陈酿红粮系列、龙江臣酒系列、爽花饮料等六大系列百余款产品。其中生产的龙江星精品白酒 、 陈酿红粮等多个产品获得中国食品安全放心品牌、黑龙江省白酒行业麸曲酱香型代表、黑龙江省白酒行业工艺创新奖、黑龙江省优质产品奖、黑龙江省特色产品 ; 红粮酒被国家农业部认定为 “绿色食品” ; 鹤岗白酒还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; 39%vol龙江陈酿获得第21届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奖赛金奖,42%vol陈酿红粮获得第23届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奖赛金奖,公司产品销售覆盖全国20多个省、100多个地市。